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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政审批高效服务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8    点击:178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切实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现就建立PPP项目行政审批高效服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建立PPP项目工作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协调解决PPP项目行政审批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级相关部门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业务科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共享、多方联动、无缝对接、合力推进”的原则,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PPP项目的审批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市级PPP项目审查审核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落实专人进行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各PPP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快项目推进。

二、优化审批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一个窗口专门受理PPP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项目限时办结。根据项目业主需要,开展好PPP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不必要的审批材料,对PPP项目一律实行限时办结。一般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重大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只需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一律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对个别时限要求特别紧急的PPP项目,可采取先照后证、前置后补、容缺预审等措施,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市PPP项目推进中心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对服务效率高、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时予以体现。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建立落实PPP项目行政审批高效服务机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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